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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6   来源:   点击量: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各高校按照2020年省教育厅下达的“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以下简称“四新”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要求,在剩余申报额度内统筹做好新文科、新医科项目申报工作。

(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教指委”),陕西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省高教学会”)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可分别择优遴选推荐不超过5项。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确定省级项目,并从省属高校项目中择优向教育部推荐。部委属高校按教育部要求直接报送。

二、项目内容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面向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开展。根据新文科建设的目标任务,各高校紧紧围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要求,从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开展研究。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三、专家推荐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将向教育部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推荐5名对新文科建设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专家库成员。专家推荐工作,委托省教指委秘书处具体实施,从我省教指委委员中择优遴选。

四、申报材料

(一)学校申报公文;

(二)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3)

(三)《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汇表总》(见附件4);

(四)《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推荐表》(见附件5)。

五、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按照《项目指南》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认真组织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二)各高校要参照《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2019〕266号),为省级立项的“四新”研究项目提供经费和条件保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积极争取社会支持,推进协同育人。省教育厅将根据建设成效予以绩效奖补。

联系人:杨改红

联系电话:029-86652037

教学研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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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