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学秘书(教务员)做好教学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教学服务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优秀教学秘书(教务员)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教学单位2018年度在岗工作2年及以上的基层一线教学秘书(教务员)。
二、评选标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乐于为广大教师和学生服务,认真学习教学管理知识,坚持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指导工作,积极提高工作技能和管理效率;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心为教师和学生服务,切实起到桥梁纽带作用,确保所在单位教学工作的信息畅通,任务落实,无工作差错或事故;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积极为学校教学工作建言献策,综合表现有一定的示范性;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熟悉本单位情况、各教学环节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对所在单位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了解,附件2为具体评选标准。
三、评选程序、相关要求及说明
1.由教学服务中心负责评选活动。
2. 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向教学服务中心推荐参评教学秘书(教务员)名单,也可以本人自荐。每单位推荐(含自荐)人数不超过2名。
3. 教学服务中心综合各推选单位意见,结合教学服务中心全体人员综合评比打分,最终评出5名优秀教学秘书(教务员)。
4. 评选结果由教学服务中心发文公布。
5. 对获得优秀教学秘书(教务员)的教师教学服务中心予以 “优秀教务员”荣誉称号者,由教学服务中心颁发荣誉证书。
6. 参评教学秘书(教务员)须认真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评选优秀教学秘书(教务员)申报表》(附件1,可在教学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7. 评选活动拟每2年进行一次。本次参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
四、本办法由教学服务中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