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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9   来源: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落实教育部有关会议精神与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贯彻学院相关文件精神,以对学生、对学院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严禁学生作弊当作当前重要大事来抓,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1.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的重要性,在期末考试前召开学生大会,进行期末考试动员、考风考纪教育,大力宣传诚信考试理念,培养学生诚信意识,组织学生学习《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促使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

2.加强期末考试期间学风的检查。深入学生宿舍、教室,关心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对学习有困难学生加强引导,使学生安心应考。

3.充分发挥学生骨干作用。引导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复习迎考和考试过程中发挥示范作用,依靠他们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信息,便于及时开展工作。

二、强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严格考试工作管理责任制,教学服务中心和学生服务中心要对学生考试作弊问题第一时间申报处理,做到“绝不包庇、绝不姑息”,并按规定在全校通报处理结果,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院规定,营造良好学风。教学服务中心对工作失职的监考人员,将依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教学服务中心安排由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督导专家组成的巡视组,各系负责本系考场的巡视工作,从学院、系两个层面加强考场巡视,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考试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形成各级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做到对考试工作思想上重视、制度上保证、工作上落实。

巡考人员应深入考试第一线,督查考试秩序和监考情况,对考风考纪、监考纪律、考试管理等工作进行全程管理和有效监督,坚决遏制考试违纪作弊的歪风,并做好考场情况和监考人员履职情况的相关巡查记录。教学服务中心也将派专人通过教室监控全程监控考场情况。

三、严格纪律,加强考试管理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考试管理制度,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加强本部门监考教师的培训。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管理规范,自觉履行监督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监考期间不得看手机,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阅读书报,不得闲谈,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要严肃考场纪律,考试前宣读考场规则,收缴学生手机,对作弊行为要敢抓敢管,不得姑息迁就。

各单位如果需更换监考老师,务必要在考试前3天(工作日)向教学服务中心提交由系领导批准的纸质材料,交教学服务中心备案。(考务办电话:029-86652036)

四、试题规范,加强试卷审核

试题试卷必须规范,试题难易适度,试卷清晰无异议。试卷必须经过教学单位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严格审核。多位教师多班授课的试卷应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批改。对不按时提交考试成绩的开课单位及教师,将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监督举报,加强考试监督

对于在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学生违纪作弊、监考流程不规范、监考人员不负责任等情况,全院师生可通过举报电话029-86652004和教学服务中心主页“主任信箱”向学院反映,学院将对举报情况进行核查,并给予正式答复和处理。

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是树立良好学风的重要环节,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齐抓共管。请广大师生从自身做起,努力建设学院良好的考风、学风和校风,让我们一起携手,为营造优良的考风和学风而不懈努力!

教学服务中心 学生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