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兴学院:
2018级、2020级专升本学生即将毕业,现将毕业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办法》,《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条例及实施细则》,《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分转移与课程替换实施条例》,请各系认真审查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按照毕/结业/延长学制、授予/不授予学士学位等进行归类、统计,于6月10日前向教学服务中心按格式提交电子版(纸质版签字)《预计毕业生名单》、《预计学位授予名单》(交学籍办公室朱登老师),提交《学分转移与课程替换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交教务办公室李志勇老师)(与学分转移文件替换条件完全一致的学生直接加入毕业名单和学位名单,有疑惑的,可暂不加入)。
2.在毕业前仍有不及格课程,不满足毕业要求或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延长学制或结业,即日起填写“延长学制申请表”或“结业申请表”交至各系办公室,各系请于6月10日前收齐本系学生“延长学制申请表”、“结业申请表”签字交至学籍管理办公室。
3.因处分期未满而申请结业或延长学制的学生,待处分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系对其表现写出考察意见,报学院审查批准,方可申请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4.申请结业的学生不补发学位证书;结业生2学年内参加不及格课程补考,成绩合格,于成绩合格的当年7月换发毕业证书。
5.费用:延长学制学生下学年的收费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延长学制学生收费管理办法(暂行)》(西交城【2018】29号)执行。
咨询电话:86652035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教学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