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第十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及管理办法》西交城教【2018】78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题要求
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学科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等问题进行申报。申报范围参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指南》范围,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申报单位应统筹组织,遴选的申报项目应具有较为先进的教学理念和一定的研究基础,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实践性和指导性,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促进作用。申报项目应有较充分的前期论证,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合理可行,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
鼓励协同创新,鼓励校企联合申报。要求各教学单位做好统筹和规划,组建、整合研究团队,尽量避免本单位内部研究内容和选题的重复,并积极为后期申报省级教改课题做好培育工作。
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二、项目类别
按照选题和应用推广价值,本次立项拟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主要解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教育教学改革以及人才培养中的热点、难点与重点问题。确定为重点项目的课题,拟作为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的培育对象进行重点资助。
(一)重点项目
项目结项要求:
1、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一份
2、公开发表教改论文(核心)一篇
(二)一般项目
项目结项要求:
1、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一份
2、公开发表教改论文一篇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我校专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1项教改项目,每人参与教改项目不超过2项。
2、项目组成员:项目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含项目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可为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为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3、承担前期教改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作为主持人参加本次申报。
4、各单位限报3项,有省级一流专业、省级一流课程、省教改项目立项的单位,相应增加一项。
四、材料报送
1、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项目,并择优推荐,按类填写“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2、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经单位审核的“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针装订,报送至教学服务中心教学研究与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08),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116543743@qq.com。
3、汇总表电子版报送时间:2022年6月24日。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5日。
联系人:杨改红
联系电话:029-86652532
教学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