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工科领域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为申报省级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做准备,学校决定开展学院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围绕新工科领域涉及到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学科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等问题进行申报。申报范围可参见但不限于《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指南》范围,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按照选题和应用推广价值,主要解决学院工科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确定为立项的课题,拟作为申报省级新工科项目的培育对象进行重点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选题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教育改革创新的迫切性和建设发展新工科的重要意义,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认真组织好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申报与实施。申报单位应统筹组织,遴选的申报项目应具有较为先进的教学理念和一定的研究基础,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实践性和指导性,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
申报项目应有较充分的前期论证,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合理可行,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
(二)项目成员
项目主持人: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我校专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1个项目,每人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项目组成员:项目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含项目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可为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为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已获得前期新工科项目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资格,并择优推荐,按类填写《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请在6月15日前报“汇总表”电子版;经单位审核的“立项申请表”一式5份,请在6月30日前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学研究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学校评审:
教学中心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本年度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四、项目管理与结题要求
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结题要求应以选题指南的预期成果为参照并结合自身项目研究成果结题,一般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
经批准立项的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学校将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及管理办法”对立项项目进行管理。
联系人:郭晨晖
联系电话:86652037
教学服务中心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