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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新编教材、讲义审批制度

发布日期:2021-07-11   来源:   点击量: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新编教材、讲义审批制度

教材是授课的依据,知识的载体,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高水平教材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把我院教学改革成果运用到教学中去,学院提倡我院教师编写教材(讲义)。

一般情况下,教师先编写讲义,使用数年后对内容进行修改,然后申请教材出版立项。

一、基本要求

1.编写教材(讲义)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贯彻科学发展观,把思想性与科学性有机结合起来。

2.教材内容应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应符合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与作用,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着重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与基础应用,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3.教材(讲义)叙述简明,基本概念准确,引用数据可靠,图表正确、清楚。

4.编写应遵循教学规律,由浅入深,难点分散,有启发性,主次分明,详略恰当,便于组织教学。

5.提倡创新,从新的视觉组织,用新的观点阐述,利于学生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6.字数要求。自然科学、工科基础及专业课,字数控制在4000字/学时左右,文科类课程可放宽,字数控制在6000字/学时左右。

二、教材编者要求

1.正式出版教材的主编,应具有高级职称,讲义的编者必须具有讲师(或同等)以上职称。

2.教材主编必须讲授本门课程至少2遍以上,尽可能是我院专职、专任教师。参编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教材编者必须具有丰富的本门课程教学经验,且教学效果得到学生及同行专家的认可。有条件时,可约请其他院校的同行参加编写,以扩大教材使用范围。

三、立项步骤

1.接教学服务中心通知后,系(部)经过认真讨论,把符合立项条件的教材名单、编者,汇总后报教学服务中心。

2.教学服务中心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发《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

3.主编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并于规定的时间报送教学服务中心。

4.学院组织专家组,听取教材主编的汇报并提问,对本次申请立项的教材给出评审意见。

5.院长办公会审批,教学服务中心发文公告,并落实启动经费。

四、特别提示

1.主编应注意编写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编写任务。

2.由于特殊情况编写无法继续时,主编书面申明理由,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后,报教学服务中心审批。

3.教材编写要注意通用性,要能适合其它同类院校使用,扩大发行范围。

4.坚持出精品思路,力争多部教材获得优秀教材奖。

5.培养人才,老教师要起传帮带作用,各系(部)要将教材编写与青年教师培养进行统筹规划,严把教材建设与人才培养质量关。

五、其他类出版物编写

1.实验指导书与实验讲义

实验讲义的编写要求如同教材编写,按要求正式立项、审批。

实验指导书是学生进行课程实验的必备材料。实验指导教师(含任课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都有编写的义务与责任。没有指导书的实验不算正规开出,在计算实验开出率时不得计入,相应的仪器设备利用率统计时也不能计入。

实验指导书的编者必须是在我院参与指导相应实验的人员,无实验指导经历的不得参与编写。

实验指导书只印刷不正式出版。

2.习题集

习题集是帮助学生验证、消化和掌握所学知识的一种教材形式,其内容包括计算题、概念题、应用题等类型。

习题集是本门课程的辅助教材,题目的覆盖面及难度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要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相一致。一般不单独出版习题集,应与教材配套附于书后。

3.教学参考书

鉴于我院实际情况,一般不编写教学参考书。


教学服务中心

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