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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及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12-13   来源:   点击量: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及管理办法

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推动了学院教学研究及教学改革的进一步发展,提高了学院的整体教学质量。为进一步完善课题立项及项目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课题的研究范围

根据学院的发展目标、人才培养目标和客观条件,办学理念、教育理念、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培养计划、教学建设(含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教学管理、学风建设等方面应是我院当前一个时期需要重点研究和实践的教改内容。

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已列入专项建设管理,故不在此立项。

二、课题的立项程序

1.学院发布教改立项通知或以招标的方式发布立项指南;

2.项目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申报;

3.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发文公布;

4.申报省级及以上的教改课题必须在学院内先行立项。

三、课题的管理

1.院级教改课题立项原则上每两年一次,每个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2.教学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立项论证、对批准的课题提供经费支持,推荐其中的重点项目申报省级以上教改课题;

3.课题必须经学院验收后方可结题和参加各类教学成果的评选;

4.通过验收的教改课题,凡已应用两年以上且取得实际成效、形成教学成果的,均可参加院级教学成果评选;

5.教改课题的相关资料由教学服务中心记录并存档。

教学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