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规范教材编写、出版与选用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及《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西交城教〔2025〕8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三批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育人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紧密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突出教材的实用性、针对性与创新性。
3.实行主编负责制,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
4.鼓励编写与选用相结合,重点支持新编与修订优质教材。
二、立项类型及结项要求
1.新编教材项目
重点支持:专业核心课、特色课、实践课、产教融合课,以及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相关教材。
结项标准:正式出版教材1部;规范标注学校为主编单位;知识产权清晰;配套数字资源完整;通过学校政治与学术审核。
2.修订教材项目
适用范围:已出版教材,需适应新要求、新技术与教学内容更新。
结项标准:内容更新≥50%;完成再版修订;通过学校审核验收。
3.讲义项目
适用范围:新开课、紧缺课、特色实践课前期建设。
结项标准:提交完整规范的讲义及教学材料;通过学院与学校审核备案。
三、申报条件
1.主编须为本校专职教师(不含兼职),鼓励校企双主编或行业专家参与编写,内容应对接职业标准与岗位能力要求。
2.教材项目主编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8年;讲义项目主编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
3.编写团队须通过所在学院党支部审核并进行院内公示,确保政治与师德合格。
4.每人限主持1项,参与不超过2项。已有在研未结项教材项目者不得申报。
5.修订教材再版内容更新须达50%以上,不得以同一本教材重复申报该项目。
四、材料报送
1.主编按要求填写《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盖章),A4纸双面打印。项目负责人、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签字。
2.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填写《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盖章)
3.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于5月15日前提交至教学科研部(行政楼309),电子稿(PDF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文件命名为“教材名称+主编姓名”。
注:教材出版相关要求,参见附件3与附件4。
联系人:樊育萍,029-86654240,1165848710@qq.com。
附件:1.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
2.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材编写出版审核流程
教学科研部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