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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十三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4   来源:   点击量:

二级学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十五五规划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育人水平,根据学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及管理办法》(西交城教〔20187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度校级第十三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聚焦人才培养核心环节,着力破解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立项范围和项目类别

本次教改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类别。立项核心方向涵盖高校思政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等。具体选题请参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人可据此自拟题目申报。

(一)重点项目:立足前瞻性和先进性

结项要求:

1.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一份

2.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改论文一篇。

(二)一般项目: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结项要求:

1.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一份

2.公开发表教改论文一篇

项目研究期间发表的阶段性成果(论文),须注明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6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且论文内容须与课题研究相关,发表时间应在课题研究周期内。

三、项目负责人与成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专职教师。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人限主持1项,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2.项目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含负责人)。成员可包括本校专兼职教师,也可吸纳校外高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3.承担学校前期教改项目尚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项目。

4.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项目,须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其联系与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题。

四、申报承诺与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不涉及保密内容。

2.申报内容须真实有效,无知识产权争议。

3.申报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宗教迷信等内容。

4.申报课题的内容不得与已立项或已申报待公布评审结果的课题重复;并确保所有参与人知情且同意。

五、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周期两年,研究时间为20265月至20284月,项目研究中期检查时间为20275项目研究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信息,确需调整,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2.学校将为立项项目提供经费支持,加强过程管理,确保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材料准备

1.署名版《申报书》(附件2)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负责人签字。

2.匿名版《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须隐匿姓名、部门等个人信息(用“*”代替,可保留职称),所有签字处留空,表格结构不得删改。

3.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统一填写并盖章。

(二)提交要求

1.纸质材料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汇总,于2026417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学科研部(行政楼309)。

2.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PDF版)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同步发送至联系邮箱。文件夹内按顺序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署名版:课题名称+姓名匿名版:课题名称

联系人:樊育萍,029-866542401165848710@qq.com

附件:1.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2026版)

2.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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