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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学籍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9   来源:   点击量:

为确保我2023新生入学资格真实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相关规定,现就我2023级学籍核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23新生

二、核查时间

新生入学资格核查时间贯穿整个大学期间。集中核查时间: 2023109—2023113日;其中1091020日为档案自查阶段;1020113日为证件核查及照片比对阶段。

三、核查内容

(一)证件核查:对身份证内容进行核查,主要核查身份证的真伪、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与本人是否一致。

档案查验:一是要确认新生是否有纸质档案和材料是否完整,纸质档案一般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报考志愿表、入学体检表、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等,二是检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相片、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等信息本人是否一致。

四、核查要求

(一)新生学籍核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新生学籍核查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核查不严,致使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在开展核查工作时,须填写《2023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于2023113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学籍办公室行政楼323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复查电子档案情况由学籍办公室完成,各系无需填写)。


附件: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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