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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课程补修、选修及提前修读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11-24   来源:   点击量: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课程补修、选修及提前修读管理办法

一、课程管理

(一)补修

因调整专业、复学、升级、留级、转学等学籍异动情况下而未修读的课程,应予以补修。补修学生必须提出补修申请,被批准后,参加正常上课与考核;补修课程允许补考,补考不及格则需重修。

因教学计划变更而不再开设的课程,经所在系批准,可调换修读其它课程。

(二)选修

学生学习期间必须完成一定的选修课程学分。选修课程分为专业选修课与公共选修课两种。

专业选修课的考核标准与必修课相同。专业选修课由各系组织选课,报教学服务中心备案。

公共选修课选课通知由教学服务中心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发布,并公布网上选课开课目录。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选课通知要求进行网上选课。因选课人数未达到开班要求的课程,教学服务中心通知学生改选其它课程。凡未在规定选课时间内进行选课的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公共选修课不及格不计成绩,下学期可以重选,也可另选其它公共选修课,取得规定的学分数

(三)提前修读

1.学生学有余力,在前一学年成绩优秀(一般为专业排名前10%),可申请提前修读高一年级的某些课程。

2.留级学生只能申请提前修读高一年级部分课程,课程门数及学分数根据留级生个人具体情况而定,尽量不得与不及格课程学习在时间安排上冲突,以学期为单位处理。

3.学生首先参加所在班学习,完成当前学期不及格课程,再进行修读高一年级部分课程,但本学期学习课程的总学分不得超过24学分。

补修和提前修读的单列实验课及课内实验不得自学,必须完成修读,若时间有冲突,请与指导老师联系安排补做实验。

二、审批程序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下载补修提前修读申请表,由本人如实填写后交各系办公室,各系按照课程管理的要求,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将此表的原件交学生所在系备案,其他复印件交申请补修或提前修读课程的任课教师。各系汇总提出申请的学生名单,修读课程制表(注明随堂听课、自学)报教学服务中心统一备案并处理。
三、成绩管理

(一)凡批准自学的课程,学生必须作好笔记,完成相应的作业,定期交任课老师批改并作记录,开课单位要加强对提前修读学生的管理。学生必须完成所修课程 2/3以上作业,参加答疑、期中考试,且须得到任课教师的认可才能准予参加期末考试。其考试成绩以卷面成绩记载。  

(二)申请跟班听课的,学生须随堂听课,参加该班的考勤,按时完成作业。任课教师负责批改作业、进行答疑,做好记录。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修读课程的成绩由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