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已全部结束,为做好下学期补考组织工作,保障教学秩序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本次补考学生为本学期课程(包括重修)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学生。
二、考试时间
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1-2周(含周末)进行。
三、资格限制
本学期期末考试无故缺考、考试作弊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四、辅导安排
各学院待假期补考名单确定后,须利用暑期组织补考辅导班,针对性帮扶备考学生。
五、成绩提交时限
为保障下学期学生重修报名工作正常推进,要求所有成绩在补考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
教学科研部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