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课程序:
本次选修课分为预选、试听和定选三阶段。
1.预选:时间为2024年3月6日(星期三)12:30开始至3月7日(星期四)14:30结束。在本阶段学生可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择感兴趣的课程。3月7日(星期四)14:30后系统关闭,任课教师获得预选名单。预选阶段,只开放选课,不开放退课,请同学们慎重考虑后再进行选课操作。
2.试听:开课第一周(3月11日-15日)为试听阶段,学生试听所选课程。
3.定选:3月15日(星期五)8:30—3月18日(星期一)8:30为定选阶段。
本阶段包含退选和补选两个环节。退选环节时间:3月15日(星期五)8:30—12:30,因种种原因不再继续上课的学生必须在本时间段内退选;补选环节时间:3月15日(星期五)13:00—3月18日(星期一)8:30,仍有选课意向的学生可以在本时间段内补选,补选课程为有空余选课名额的公选课。3月18日(星期一)8:30后,任课教师获得最终选课名单。
二.选课注意事项:
1. 选课前仔细阅读选课通知和《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目录》。
2. 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对公共选修课的要求进行选课,如公选课学分已修够则不必再选课。
3. 学生所选课程时间不能与本班课程表冲突。
4. 每位同学限制选择两门课程,选课人数达到上限后该课程即为选满,只能选其他课程。
5. 预选阶段如某一门课程选课人数不足25人,达不到开班要求,该门课程停开,已选该门课程的学生可以在定选阶段换选其他课程。
6. 选课学生请务必在3月18日(星期一)8:30以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查询上课时间、地点,准时前往上课。第4周最终选课名单确定后,任课教师考勤累计三次未到者取消新一学期选课资格。
7. 以下情况取消本次选课资格: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被取消选课资格或缺考的学生。选课期间名单将张贴于教务处公报栏中。
8. 以下两种情况者将取消下次选课资格:(1)选修课程而不去上课;(2)无故缺考。
9. 名册统一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第4周后任课教师不得增加学生名单。
10. 本学期所开公共选修课开课目录及上课时间详见《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目录》。
教务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