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部)及各班级: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将于第9周至第10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和内容
(一)2015级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度检查;
(二)日常教学秩序情况,包括教师授课质量、教风和学风状况、教学设备运行情况等;
(三)学生学习效果和学习状况;
(四)各教学单位“双一流”建设开展情况;
(五)2016版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二、检查方法与要求
(一)各系组织检查2015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落实情况,对教师的论文指导工作进行评价。
(二)教师授课质量的评价由学生进行网上评教。2016、2017、2018级学生应参加网上评教活动,评教开网时间为4月26日8:00-4月30日18:00。
(三)各系(部)安排主任、专家和教师同行之间进行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及时交流听课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四)教风检查工作由各系(部)自查和教学中心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教师的授课情况,如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检查教师执行教学计划的情况,如作业布置及批阅情况、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等;检查督导组听课反馈的各项问题的改进情况。
(五)各系对2016版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为2020版培养方案的制定做好准备工作。
(六)各系(部)汇报一流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七)学生服务中心负责检查和汇报学风情况。
(八)条保部负责检查教学条件、教学设备运行情况,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检查工作的总结和反馈
(一)学院将于第11周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汇报会,学院领导听取各单位检查情况汇报。
(二)各单位应于5月14日(周二)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总结(含相关统计数据)报送教学服务中心,教学服务中心汇总形成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四、组织领导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由主管院领导直接领导,教学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