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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0   来源:   点击量:

各系、教学部: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0日进行(具体安排见期末考试安排表)。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实行各部门联动机制,共同严肃考风考纪,倡导诚信考试,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监考及巡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监考工作,严格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监考教师守则》的要求,对本单位所有监考教师进行培训,明确监考职责。监考教师应严格按照考试相关规定,按时到岗,不得私自调换监考(场次或地点),监考过程中在黑板上公布举报电话:86654291,并做好监考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各系应组织学生召开专题班会,强调考试纪律,认真学习《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提前交卷的学生出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二、各部门联动,促进考风转变

学院将成立巡考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担任。各中心领导及考务工作人员负责巡视工作。

各系须成立巡考小组,负责巡视相关课程考试的巡视工作。

巡考人员主要检查监考教师是否到岗、是否按要求合理布置考场、考生是否按规定就座、考场秩序是否良好、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是否有看手机、看书、睡觉及其他不认真监考的行为。

各巡视小组须如实记录巡视情况,认真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巡考登记表》相关内容,待考试结束后交教学服务中心教务办公室,教学服务中心将对巡考人员反应的问题按照学院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教学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