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现设本科专业2021年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1〕1号文)和《陕西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陕学位办〔2014〕1号文)要求,4月16日经陕西省学位办备案核准的评审专家组对我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的“通信工程”、“播音与主持”专业进行了综合评审,一致同意我院增列“通信工程”、“播音与主持”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现根据文件要求,对专家评审意见和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4月16日至4月22日,凡对专家评审意见和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学服务中心教学研究办公室(行-307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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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专业 专家评审意见
播音与主持专业 专家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