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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9   来源: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部(处)及有关单位: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是国家层面采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重要工具,是体现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参考。为提高平台数据的采集质量,研判、分析学院的办学基本状况,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数据更新采集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院于近期启动2024年度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及任务分解

(一)填报内容

平台数据填报涵盖八个方面的内容,即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特色专业情况等八大类,涉及学校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填报部门

数据采集涉及单位:党委工作部、行政人事部、教学科研部、建设与条件保障部、学生工作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图书馆、各教学单位。具体工作任务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填报方式

各填报单位数据填报人员使用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完成填报工作,平台网址:https://udb.eqea.edu.cn。为提高填报工作效率,规范填报格式,各单位必须在填报并提交表格时采用《2024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导入模板》(见附件2)。填报使用的账号用户名及密码将发给数据填报人员和责任领导。

三、工作进程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分如下几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10日至11日):各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对本单位的各项数据采集任务进行分工,确定各项数据填报人及审核人并将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发送至1592021746@qq.com。

第二阶段(10月11日至25日):各相关单位优先完成基础数据表的填报,基础表格填报时间安排见附件1。

第三阶段(10月25日至118日):各单位完成其他所有数据采集、填报。

第四阶段(11月8日至14日):教学科研部对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对初步审核、数据平台校验不通过的数据,教学科研部将反馈至相关单位重新填报。

第五阶段(11月14日至20日):教学科研部对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经学校领导审议后,将数据上报国家数据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本年度填报的数据,将直接应用于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发布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等工作,请各单位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严禁工作推诿,确保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二)客观准确填报数据

各系部、中心请认真阅读、深刻领会《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及《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见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指标内涵说明,填报时应注意数据内涵以及数据间的联系和互相支撑,准确客观采集填报数据。按各项数据规定的统计口径、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数据整理与排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和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要求,并注意与2022年、2023年上报数据的连续性与发展性,如与往年数据差异较大,请提供文字版情况说明。

(三)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项数据中本责任单位可直接填报的数据,由本单位进行填报;不能直接填报的表格,由责任单位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提供数据,由责任单位整理填报。责任单位提交数据后,同时将数据表格纸质版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教学科研部教研办备案。


附件:  1.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24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导入模板

3.2024年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

4.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

5.国家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

6.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4版)

7.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




教学科研部

202410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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