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职能部门:
现将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4〕6号)转发给你们,我校的“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工程造价”专业获得批准。请各相关学院、职能部门加强对新设专业的建设、管理和招生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教务处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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