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交城教[2021]27号)文件精神,教学科研部拟对2024年度立项实践教改项目(见附件1)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开展2025年度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立项实践教改项目实施情况检查
1.检查形式
由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检查形式由教学单位自行决定。
2.重点检查的环节
(1)是否按具体实施计划进行。
(2)是否已形成阶段性成果。
3.检查标准
此次检查最终结论分为“通过”、“限期整改”、“不通过”三种,标准如下:
(1)“通过”:按计划完成应做的内容,已形成阶段性成果。
(2)限期整改:任务完成状况较差,须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应材料。
(3)不通过:未能按计划完成内容或完成质量很差,教学科研部将终止该项目资助。
4.提交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19日前向教学科研部实践科提交《实践教学专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检查意见表》(附件2)。
注意:以上项目均为一年期项目,原则上所有项目应于2025年7月1日前完成结题验收(由教学科研部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负责人于结题验收结束后半年内完成经费报销。本次检查“通过”的项目,可报销经费不超过已下发经费额的50%。2023年度立项项目在本学期结束前务必完成报销,否则收回经费。
二、2025年度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基础,方案切实可行,并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在研的省、学校相关课题不接受申报。已主持学校教改立项项目且尚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实际参与者。项目主持人限报一个项目。
3.立项范围参见《2025年度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鼓励从事实验室相关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教师积极申报。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
申请人根据“指南”要求填写“实践教学专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4)报所在单位参加初评。
2.单位初评、推荐
各单位将初评后的申报项目排序汇总表及申报书于5月26日前报送至行政楼306实践科。
上报材料为:“实践教学专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三份,“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份。申报书和汇总表均需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以上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的QQ邮箱。
联系人:李乐(86652024),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792096530@qq.com。
3.学校评审
教学科研部将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汇总后,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并执行。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2.学校对批准的项目予以经费支持,具体办法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实践教学专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学校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项目结束后按照申请书指标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整改后仍不达标,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各类教研项目资格,严重者将追究相关经济等责任。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重视在研项目检查及新项目申报工作,集中力量研究和解决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力争项目的研究工作在较高水平上开展。未尽事宜请与实践科联系。
教学科研部
202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