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第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及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
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及管理办法”,为加强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及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的管理,督促教师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学校决定对校级第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及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和验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校级第一批(2022年立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及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附件1)
二、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及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2.《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及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3,一式1份,A4双面打印);
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及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结项报告》:内容和格式自拟(可参考附件4模板框架),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结项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项目立项的背景、思路及项目的教学、研究与实践情况;(2)项目主要成果的简介;(3)项目教学、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4)项目成果的推广价值及项目需要进一步改革和研究的问题及研究思路等(附件4,一式1份,A4双面打印);
4.《结项成果汇编材料》(一式1份,A4双面打印):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成果须附目录。教学大纲、教案或教学设计(纸质版提供一次课教案或教学设计,电子版提供一套教案或教学设计)、课件(纸质版提供一节有代表性的课程,每张纸排版4张幻灯片,电子版提供整门课程完整课件)、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库(提供1-2份典型教学案例)、1次示范公开课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1次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会、其他教学活动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等;学生修读本课程后的反馈及感悟;参加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讲课大赛、参加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训等其他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支撑材料如有论文必须是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不包含录用通知)。
(2)课程思政示范中心结项成果须附目录。根据附件7课程思政示范中心建设标准,自拟目录及内容。
5.其他材料:若项目建设过程中调整过建设计划或项目结项课程名称、成员和立项时不一致的,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及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5,一式1份);如果个别项目不能按期结题,项目组须提交《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及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6,一式1份)。
三、其他事项
各学院(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本次结项工作,以结项为契机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指导和监督,切实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要求教师强化育人意识,找准育人角度,提升育人能力,加快形成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生动局面,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各学院(部)和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结项后,各项目仍要继续做好课程建设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改革和推广应用工作。
教务处将根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并公示检查结果。批准结项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并颁发结项证书。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24年4月5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A4双面打印)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办公室(行政楼308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16543743@qq.com。以便于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及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应结项项目立项公文及名单
2.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及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结项汇总表
3.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及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结项申请表
4.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及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研究报告模板
5.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及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调整申请表
6.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及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延期申请表
7.项目中期检查期间所发---校级课程示范课程及示范中心结项要求
联系人:杨改红
联系电话:029-86652532
教务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