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0   来源: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职能部门:

现将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4〕6号)转发给你们,我校的“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工程造价”专业获得批准。请各相关学院、职能部门加强对新设专业的建设、管理和招生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教务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