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城教〔2021〕33号
关于印发《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留级生
提前修读课程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考留级生提前修读管理,结合学院实际,修订原《关于留级生提前修读课程的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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