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部)、学生各班级:
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严格考风考纪,杜绝考试违纪和作弊现象发生,加强监考人员的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学院关于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有关规定,特别重申考试纪律,望全院学生、教师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城市学院考场规则
1.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借书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不经监考教师同意更换座位均按违纪处理。
2.学生必须将书包、书籍、笔记本、复习提纲、手机(关闭)等物品于考试前放在指定位置。同时检查自己的座位上、抽屉内是否有字条等物品,身上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材料或纸条,否则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3.考试中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否则按作弊处理。考试期间除有医生证明外,不许离开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外逗留。
二、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城市学院监考教师守则
1.认真学习城市学院考场规则、监考教师守则,提高监考工作水平。
2.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监考教师守则、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
3.未经教学中心批准,不得私自调换监考、调换考场及场次。
三、组织巡视组,安排学院和中心领导巡考,全面检查考风、考纪情况。对于违反监考纪律的人员要及时在全院范围通报,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四、在考试期间,学院将公布监督电话、举报信箱、邮箱,欢迎师生对考试违纪情况进行反映或举报。
举报信箱:行政楼一层
举报邮箱:jiaoxuejiand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