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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开展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3   来源:   点击量:

各系、部:

加强信息化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贯彻落实陕教高办〔2021〕15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建设类型

(一)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二)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试点建设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二)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推动各单位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坚持分类探索。鼓励各单位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三、试点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培训,发挥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四、试点建设条件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建议应由教学名师、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7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建议为已立项的“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教研室所在单位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

6.虚拟教研室建设应符合保密管理有关要求。

五、申报程序

(一)试点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试点项目,并择优推荐,每个教学单位限报两个项目。推荐单位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虚拟教研室申请汇总表”(附件1)。报送“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试点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2)。经单位审核的“推荐”,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针装订,报送至教学服务中心教学研究办公室(行政楼307),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530,申请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

六、试点推荐后续工作安排

将在学校试点项目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建设试点,发挥辐射引领作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颖

联系电话:029-86652037

电子邮箱yaoying_86@163.com



教学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