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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教学管理工作方面优秀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来源:   点击量:

各单位:

为加强教学(含实验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调动教学管理人员育人的积极性,表彰在教学管理岗位上表现优异的人员,现启动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优秀教学秘书(教务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

1.评选范围:负责教学管理工作的干部(主管以上)

2.评选要求:具有全局意识,在本单位的教学、管理与组织工作中主动积极、全心投入、开拓创新,对学院部署的一系列教学、育人工作推动有力,抓细落实,开展的工作举措得力,富有成效;工作作风好,组织能力强,甘于奉献,亲力亲为,受到大家的公认与好评。

优秀教学秘书(教务员)

1.评选范围:基层一线教学秘书(教务员)

2.评选要求:热爱教学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和落实学院有关政策,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熟悉学院教学管理规定,工作完成有效率、成绩显著;能够及时妥善的处理教学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评选周期内无教学管理事故;在教务秘书(教务员)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

(三)优秀班主任

1.评选范围: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实验员)

2.评选要求: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富有爱心,经常深入课堂、学生宿舍,受到学生青睐;能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状态,勤于和学生交流,积极配合教学单位抓学生成绩并卓有成效,受到大家公认和好评。

、评选程序相关要求说明

(一)部门推荐:各单位根据评选要求,对本单位申请者进行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各推荐1名优秀教学管理者、教学秘书和班主任候选人。各单位参评人员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评优申报表》(附件1-3,可在教学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可附相关支撑材料)于6月30日前纸质一份随附电子稿分别送交行政楼323室

(二)学院评审:教学服务中心组织评选小组,结合单位推选、个人材料、群众测评和学院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公示并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三)公示发文:经评审确定的优秀人员名单在教学服务中心主页公示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并予以公布。

(四)评选周期:20209月至今。

(五)评选名额:优秀教学管理人员3名,优秀教学秘书5名,优秀班主任5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荐。


附件1: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评优申报表

附件2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优秀教学秘书(教务员)评优申报表

附件3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优秀班主任评优申报表

教学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