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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学院王海民教授被评为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发布日期:2016-07-05   来源:   点击量: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表彰第十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的通知》(陕教高〔2016〕28号),经学校推荐、申报公示、专家评选、教育厅厅务会议审议、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100名教师为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我院管理系王海民教授获此殊荣。

我院于2016年4月组织了院级教学名师评审,经系(教学部)推荐、教发中心与教学中心复核、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王海民教授当选院级教学名师,位列第一位,并被推荐参加陕西省第十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最终顺利通过评审。

教学名师是国家给予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学术造诣高、教学效果好,德才兼备的高校教师的荣誉称号,能获得此荣誉是长期教学优秀的积累。希望我院广大教师以教学名师为榜样,精心教书,潜心育人,为全面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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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